2、“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责任书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农村患者就近得到较好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一、项目目标
提高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使农民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在三年内,组织城市万余名医师对口支援农村县医院,并逐步形成一项制度。
二、实施原则
(一)中央指导、地方实施。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安排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各项目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管理及落实地方补助经费。
(二)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将项目实施与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卫生下乡工作结合起来,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下派锻炼和新毕业学生下乡服务结合起来,统一组织,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精心组织。从受援地区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和县医院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派出医院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专业对口,保证条件,确保派出医生发挥作用。
(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稳步推进,保证实现工作目标,杜绝形式主义。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项目范围。
1、中央财政2004年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医院、西藏自治区4所县医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所团场医院,共计600所县医院(其中含10%的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