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5月19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火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问题,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健康发展,现对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氧化硫排放是造成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及酸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火电厂二氧化硫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了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的建设,使我国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到2004年底,全国约有2000万千瓦装机的烟气脱硫设施投运或建成,约3000多万千瓦装机的烟气脱硫设施正在施工建设。预计在未来10年内,约有3亿千瓦装机的烟气脱硫装置投运和建设。
火电厂烟气脱硫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国家对烟气脱硫供、需双方的市场监管还未及时有效跟进,缺乏对烟气脱硫设施进行科学评价的指标和要求;建设规模急剧增长,但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虽然大部分设备可以国内制造,但关键设备仍需要进口;供方市场存在着脱硫技术的重复、盲目引进,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招标中无序、低价竞争,质量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需方市场存在着工艺选择的盲目性,单纯地以低价位选取中标单位,重前期招标,轻建造管理;要求与机组“三同时”的脱硫设施,在实际中却不能与新建机组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投运后达不到设计指标、不能连续稳定运行等情况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火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必须加快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工作,各地区及有关企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性,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
二、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保法规和工程建设法规为准绳,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创新机制、加强监管、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协调管理,推动我国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主要任务: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健全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标准体系和主流工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后评估等技术标准、规范;主流烟气脱硫设备的本地化率达到95%以上,烟气脱硫设备的可用率达到95%以上;建立有效的中介服务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