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降雨自动采样器
能够自动采集降雨(混合样、分段样)等功能的采样器。
3.2 降雨强度
每分钟的降雨量,单位mm/min。
3.3 感雨器灵敏度
感雨器能够感知的最小降雨强度,即能使采样器防尘盖打开的最小降雨强度。
3.4 混合样
混合样是指将整个降雨过程中采集到的雨水保存在一个容器内而得到的样品。
3.5 分段样
分段样是将降雨过程中的雨水,或按时间,或按降雨量,或按降雨的场次进行分割,分别装入不同容器中得到的样品。
4 技术要求
4.1 采样器外观
4.1.1 在采样器的明显位置应有CMC(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有采样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出厂编号及生产日期。
4.1.2 采样器应完好无损,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钮灵活有效,显示部分的数字(刻度)应清晰,没有影响读数的缺陷,不应有锈蚀和损伤。
4.1.3 采样器的外观设计合理,降雨时,落在采样器防尘盖或采样器其它部位上的雨滴不会溅入接雨漏斗或直入式采样桶,采样器的固定装置能够将其稳固的固定在支撑面上,具有一定的防风能力。
4.1.4 接雨漏斗或直入式采样桶的开口边缘处于水平,其离支撑面的高度应大于1.2m。
4.2 采样器功能
4.2.1 采集混合样或分段样功能
采集混合样时能够将某日如9:00(按设定时间)至次日9:00(按设定时间)采集到的雨水保存在一个容器内,而且能将9:00(设定时间)前、后的雨水分别装入两个不同的容器内。
采集分段样时能够按照具体的分段规则将不同段的雨水装入不同的容器。
4.2.2 样品保存功能
采样器应有采样桶用于保存雨水样品。采样桶在送到实验室前应在3℃~5℃冰箱内进行保存,并能显示采样桶温度。
4.2.3 自动测量降雨量功能
能够与降雨采样器同步、平行地进行降雨量的自动测量。雨量计测量最小分度,0.1mm。
4.2.4 查询功能
采样器显示正常工作状态,并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存储并查看采样器记录的降雨场次、每场降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气温、降雨量和故障报警。
4.3 防尘结构
4.3.1 当防尘盖处于关闭状态时,其内表面与密封材料间应压合紧密、均匀,无缝隙。在开盖、关盖时,防尘盖动作平稳、灵活,无卡死现象。
4.3.2 采样器处于关盖状态,在市镇环境下自然暴露5天,污染增量pH值不超过0.05,电导率值不超过0.5mS/m。
4.4 接雨漏斗和直入式采样桶
4.4.1 接雨漏斗是由一定高度的圆柱面下接圆锥面组成,接雨漏斗上口的内径应不小于300mm,内径误差±2mm。
4.4.2 直入式采样桶是上口直径应不小于300mm,高度应不小于300mm,尺寸误差±2mm。
4.5 感雨器
4.5.1 感雨器灵敏度
感雨器最低能感应到的降雨强度为0.05mm/h或0.5mm直径的雨滴。
4.5.2 开盖延迟时间
开始降雨后,打开防尘盖时间应不超过60s。
4.5.3 关盖延迟时间
停止降雨后,防尘盖应在5min内关闭。
4.5.4 加热装置
感雨器应有加热装置以防止雾、露水启动采样器和蒸发残留的湿沉降物。
4.6 降雨量测量误差
最大降雨强度,4mm/min;
降雨量不大于10mm时,降雨量测量误差±0.4mm;
降雨量大于10mm时,降雨量测量误差±4%。
4.7 适用工作环境
采样器在环境温度(0~50)℃范围内应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