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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5年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5年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2005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或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2005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或计划)请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备案。
  附件:2005年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2005年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5年是林业“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林业“五五”普法的研究论证之年和林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之年。为全力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司法部关于印发<二00五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法办[2005]2号)的精神,制定本要点。
  2005年林业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认真落实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由“内向型普法”向“外向型普法”拓展的要求,全面深化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一)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继续做好林业系统在职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2005年要加大对防沙治沙法行政许可法、土地承包法和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等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和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依法消费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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