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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总结经验,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评比、树立先进典型,并筹备召开“四五”普法工作座谈会,交流“四五”普法经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抓紧“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在认真总结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来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做好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加强对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对象的研究,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着重研究如何积极探索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实现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跨越。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特别是林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
  加强对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研究,认真总结二十年来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制定林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三)组织编写“五五”普法教材。
  2005年是林业“四五”普法工作最后一年,林业“五五”普法的研究论证工作也即将展开,为促进林业“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拟从2005年开始组织编写林业系统“五五”普法教材,为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提供学习材料和法制读物。
  五、以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为契机,努力营造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一)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年工作成就。
  结合年度普法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普法工作在推进依法治林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林业普法工作的成就,大力宣传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二)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1.组织一次国家林业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参加的林业法律知识问答活动。
  2.组织法制专题讲座。
  3.在《中国绿色时报》或其他报刊刊登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文章。
  各级林业部门要把二十周年的宣传活动与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筹划,积极实施,上下联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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