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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发布《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3.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防控技术与产品;
  4.新型环保农用化学品及其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5.主要植物病虫害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6.主要植物病虫害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及产品;
  7.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
  六、农林生态保育、恢复与治理
  本技术领域以发展现代林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主产区和生态脆弱区农业生态系统稳定性、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林业集约化经营能力为目标,资助范围包括: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退化草地植被恢复与重建、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农业主产区农田保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技术与产品。
  本年度重点支持:
  1.天然林保护技术及产品;
  2.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
  3.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
  4.优质高产高效人工经济林、用材林的培育及管理技术;
  5.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
  6.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技术;
  7.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及水土污染监测治理技术与产品。
  七、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节水农业
  本技术领域以保障农业用水和农村饮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目标,资助范围包括农村集中供水与饮水安全、水源保护、水环境修复、节水灌溉、非常规水源灌溉利用、旱作节水和农作物高效保水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
  1.渠系防渗和高效输配水系统及调控技术;
  2.灌区节水配套设施技术和产品;
  3.新型节水及非常规水源灌溉技术与设备;
  4.雨水集蓄利用技术;
  5.高效旱作节水与保护性耕作技术及产品;
  6.农作物高效保水新技术及产品;
  7.农村水资源保护、饮水安全技术与设备。
  八、现代农业技术装备
  本技术领域以为农业生产提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为目标,资助范围包括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中应用的各种产前、产中和产后作业机械与设备、设施。
  本年度重点支持:
  1.新型农田作业机具和设施农业技术装备;
  2.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设施与设备;
  3.新型农作物、牧草、林木种子收获、清选、加工设备;
  4.新型林产机械、森林防火技术及设备;
  5.新型农产品产地处理技术及装备。
  九、农业信息技术与数字农业
  本技术领域以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推进农业信息化为目标,资助范围包括对农业生产所涉及的对象和过程进行数字化和可视化表达、设计、控制和管理的技术、系统和产品,农村信息化建设技术及产品,数字农业技术与产品等。
  本年度重点支持:
  1.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技术与产品;
  2.森林生态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技术及产品;
  3.精准农业技术装备;
  4.现代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技术与产品;
  5.农产品物流信息技术及设备;
  6.灌区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与产品。
  十、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与生物质利用
  本技术领域以加快生物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促进农业生物技术的发展为目标,资助范围包括对转基因技术、分子育种技术、胚胎移植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及利用相关技术选育的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生物质能源、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生物质材料等技术及产品等。
  本年度重点支持:
  1.转基因技术、分子育种技术、生物反应器技术及产品;
  2.新型畜禽生物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
  3.生物质等农村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及产品;
  4.新型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生物兽药与疫苗、生物饲料、生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技术及产品;
  5.动物胚胎生物技术及产品。

  附件2:

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的政府专项资金。转化资金设立目的是强化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农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质量和效益。
  一、转化资金支持的对象
  转化资金充分考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域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重点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转化资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结合,支持对象以农业科技型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转化资金项目。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主要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
  (一)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区域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小康建设,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2.属于《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
  3.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认定)的成果。
  4.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5.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高,核心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
  6.涉及到需要行业执法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鉴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2.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转化资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优先支持的项目
  (1)有重大推广应用前景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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