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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

  (十一)加强专题调研分析。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专题调研,进行专项分析,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有份量的意见建议。逐步建立专家分析预测系统和专门调查分析队伍,形成农业部主导的,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的信息统计分析体系。
  (十二)加强经济运行的协调工作。各地要根据运行分析报告,对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要逐步探索建立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为各级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五、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十三)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对乡镇企业信息网络建设的扶持力度,尽快实现乡镇企业各项经济数据的网上传输,提高数据上报的准确性、时效性。乡镇企业基本建设投资继续向信息网络建设倾斜,重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局域网、广域网齐头并进,缩短建设周期,发挥信息网络的功效。
  (十四)不断完善信息统计工作手段。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为信息统计报表印刷、数据传输、人员培训等提供资金保证。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保证信息统计工作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满足计算机汇总报表和网络传输的需要。各基层单位和企业要把统计信息化建设作为统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统计岗位配备计算机,实现网络互联。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督查
  (十五)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乡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核查力度,依法对基层数据上报情况和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农业部每年将派出统计数据质量督查组对各地乡镇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凡发现统计数据存在质量问题的,将进行相应处理。
  (十六)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的督查
  上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的督查。重点督查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分管领导是否具体抓,资金、人员、设备等是否得到保证,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否稳步增强,乡镇基层信息统计工作人员的待遇是否得到落实等方面内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根据情况作出通报等形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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