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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特殊药品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的通知


  附件3: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重点监管特殊药品和血液制品

生产企业的监管任务与职责



  监管原则:严格监管、检查到位、重点跟踪、确保安全
  具体任务与职责:
  一、跟踪检查生产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跟踪检查企业生产、购销和储存等管理情况,检查特殊药品购买方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三、检查企业管理软、硬件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建立巡查制度,省级或设区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月至少到企业现场检查一次,每次检查结束后要记录所检查的内容及日期,并由检查人员及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六、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地有关规定。
  七、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每季度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报告上季度对所联系监管的企业的检查情况,每年年底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提交总结报告。

  附件4:

制品生产单位原料血浆及相关信息月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           电话(手机):
传真:
___年___月投浆量(袋):     合计(吨):
本月血液制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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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站名称 │投浆│投浆│得到组│纯化│灭活│灌装│入库│抽样│合格签│其┃
┃(血浆来源)│时间│量 │份数量│时间│时间│时间│时间│时间│发时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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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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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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