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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扩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f.负责领导内部审核和组织管理评审;

  g.适时组织分析各管理系统的运行、控制建议,改进其有效性。

  3.3.3 综合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组织、建立和保持,使之有效运行;

  b.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鉴定过程质量的检查程序、标准及方案;

  c.审核和监督检查的实施,确认检查结果;

  d.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核,并向管理者代表提交内部审核报告;

  e.接受鉴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并进行内部协调;

  f.制定和实施管理评审计划,跟踪、验证管理评审输出的改进措施执行的有效性;

  g.确定质量管理和监控人员所必需的能力,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满足这些需求;

  h.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3.4 职业标准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负责职业标准的执行(或制定)及管理工作;

  b.确保职业标准制定过程和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c.负责编制职业标准管理相关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适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本系统运作、控制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d.参与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e.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3.5 命题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负责命题系统的管理工作;

  b.确保命题工作过程和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c.负责编制命题质量管理相关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适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本系统运作、控制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d.参与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e.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3.6 考核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负责考核系统的管理工作;

  b.确保考核与职业标准、国家题库相衔接;

  c.确保考核过程及其有效性符合有关规定;

  d.负责编制考核管理、考评人员管理等相关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适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本系统运作、控制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e.负责考核场所的验收,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f.参与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g.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3.7 鉴定机构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负责本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

  b.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活动,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有效,程序符合鉴定要求;

  c.负责编制鉴定机构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适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本系统运作、控制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d.负责检查考核场所设施、设备及所需仪器、工具,并与考核管理系统沟通,保证满足鉴定服务要求;

  e.负责听取、收集顾客对职业标准、试卷和考核以及本鉴定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分别向最高管理者和本鉴定机构的上一级部门反映;

  f.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或组织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有效,程序符合认证工作要求;

  g.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3.8 证书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负责证书管理工作;

  b.确保证书管理的规范;

  c.负责编制证书管理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适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本系统运作、控制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d.负责与本鉴定机构内部的工作协调,保证证书管理工作满足考核工作的需要;

  e.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3.9 设施设备管理系统责任人员

  a.根据鉴定工作要求配备所需设施、设备、工具以及监视、测量装置等,并进行控制,以满足鉴定服务需要;

  b.负责编制设施、设备等管理体系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适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本系统运行、控制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c.保持与上述各系统的工作衔接、协调,满足其需要;

  d.确保本系统使用的体系文件和记录的有效性。

  3.4 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以确保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包括评价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求、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持续适宜性的评审。

  3.4.1 评审输入

  a.审核结果。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鉴定质量审核的结果(如质量督导结果、年度检查结果等);

  b.顾客的反馈。包括满意程度的测量及与顾客沟通的结果等;

  c.鉴定过程的业绩和服务的符合性。包括过程、检查和监控的结果;

  d.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生的未达标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结果;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工种、新等级的开发等;

  g.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建议。

  3.4.2 评审输出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包括任何决定和措施);

  b.与顾客要求有关的鉴定服务的改进(包括任何决定和措施);

  c.资源需求。

4 资源管理

  4.1 鉴定机构应确保获得所需资源,以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通过满足顾客要求,提高顾客满意度。

  4.2 鉴定机构应根据其职能和服务配备相应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识别和确定鉴定服务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培训要求,并评价培训有效性。通过培训、考核提高全员服务顾客的能力和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4.3 鉴定机构应对管理和监控等人员进行培训,对于培训合格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聘用和管理。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以满足鉴定服务需要。

  4.4 鉴定机构应按照职能和有关标准要求,配备相适应的环境资源。主要包括:

  4.4.1 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鉴定场所。

  4.4.2 与工作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工具、信息以及相应的工作环境。

  4.4.3 与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4.5 鉴定机构应确保鉴定所需资源及时、有效地提供,并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鉴定服务的实现。

5 鉴定服务的实现

  5.1 鉴定机构应在经认可的鉴定范围内进行鉴定工作的市场调查,收集顾客信息反馈。需开展新的鉴定项目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本鉴定机构的实际情况,由管理者代表主持,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策划和开发鉴定服务项目。策划和开发过程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2.1)。策划和开发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5.1.1 应当满足顾客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5.1.2 根据鉴定项目特性确定鉴定服务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其内容包括目标、要求、鉴定方法和程序、验收准则、所需资源、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等。

  5.1.3 针对鉴定服务确定所需过程、体系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5.1.4 鉴定服务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以及服务验收准则;

  5.1.5 为鉴定实现过程以及服务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5.2 鉴定过程的控制

  5.2.1 综合管理质量控制

  综合管理质量控制是对本鉴定机构质量管理的综合管理,应按照策划要求进行控制,其质量控制要点:

  a.贯彻执行《质量手册》的要求;

  b.审核、协调和督导各子系统;

  c.组织做好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的实施;

  d.检查和汇报本鉴定机构体系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e.保持控制记录。

  5.2.2 职业标准制定质量控制

  职业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省级或行业以下鉴定机构原则上不制定职业标准。制定职业标准应当按照预测需求、专家论证、组织编写、技术审核和国家颁布以及持续改进等流程进行。职业标准制定的质量控制要点:

  a.对专家的选择和专家组的组建;

  b.专家论证意见和职业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

  c.技术审核与技术试验;

  d.建立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职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情况,收集标准使用者的意见;

  e.持续改进职业标准,保证其适宜性和科学性;

  f.保持控制记录。

  5.2.3 命题质量控制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命题,凡国家题库已有的职业(工种)的鉴定,试题一律从国家题库中抽取。国家题库未有的职业(工种)的鉴定,可由省(行业)鉴定中心根据职业标准组织开发,经专家论证、技术审查、管理者代表批准、部中心审批后联合发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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