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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2)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各项目人员变更申请。如确有特殊情况,须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与附件1或附件2一起传真至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各中心将审核结果加盖中心印章后书面传真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数据中心进行处理。对运动员报名情况的调整,必须符合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以及各项目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同时要传真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批准。
  2、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后进行比赛的项目以及跨越开幕式比赛的项目,其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7日。
  (1)报名截止后,总局竞技体育司和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须在9月10日左右召开的各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期间对各代表团团部以及项目的报名情况审核完成,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数据中心进行处理。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要书面通知相关代表团进行删除或调整。
  (2)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各项目人员变更申请。如确有特殊情况,须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与附件1或附件2一起传真至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各中心将审核结果加盖中心印章后书面传真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数据中心进行处理。对运动员报名情况的调整,必须符合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以及各项目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同时要传真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批准。
  (3)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代表团团部人员变更申请。如确有特殊情况,须说明理由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与附件3或附件4一起传真至总局竞技体育司进行审核,竞技体育司将审核结果加盖印章后书面传真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数据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数据中心电话:025-51889120
  传真:025-51889099
  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竞赛处电话:010-87182492
  传真:010-87182307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决赛报名运动队增加人员申请表



代表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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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姓名│性别  │民族 │队内身份 │是否超编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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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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