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由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可以称为“XX省(市、区)政府助学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2])33号)同时废止。
附表1: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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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情况│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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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号 │ │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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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 学院 系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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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获何种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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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
┃经济│ │ │ │ ┃
┃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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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月收入 │ │人均月收│ │ 收入来源 │ ┃
┃ │ │ │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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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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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成员│ │ │ │ ┃
┃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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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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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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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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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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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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