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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宝山区长兴乡、横沙乡整建制划入崇明县的请示》(沪府[2005]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宝山区的长兴乡、横沙乡划入崇明县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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