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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

  2、全面建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护理事业发展,重点是遵循“增加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加强对临床一线护士人力资源的管理;遵循“巩固基础,提高水平”的原则,在保证临床基础护理质量的基础上,以提高临床若干专科领域的护理技术水平为着力点,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促进护理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3、依法执业,科学管理。宏观层面要制定和完善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评价标准;微观层面,要完善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建设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护理管理体系,提高科学化护理管理水平。
  4、拓展服务,面向社会。发展护理事业,核心在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以健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拓展工作内涵,大力发展立足于社区和家庭的老年护理、慢性病护理、临终关怀等护理服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5、规范培养,形成体系。针对护理专业的特点和对护士知识、技术和能力的要求,改革和发展护理教育,建立和完善包括岗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在内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适合护理工作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一)总目标
  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护士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拓展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教育,促进护理事业与社会经济和医学技术的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1、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维护护士合法权益。
  颁布实施《护士管理条例》,完善护士准入制度,加强护士队伍
  建设,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在护士的使用、培养、待遇和管理方面的责任。
  2、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实现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根据诊疗技术的发展和临床护理工作的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统筹护士人力资源,保证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备,扭转目前医院临床一线护士缺编的状况。
  到2007年,全国的三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到2010年,全国85%的二级医院的编制护士应达到护士的配备标准。
  各级各类医院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编制标准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按照护理岗位的任务、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护理工作量等要素科学配置护士,逐步在医院实施以实际护理工作需要为基础的护士配置方法,加强对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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