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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

  3、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临床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技术水平要求,调整护士队伍结构。将护理岗位工作职责、技术要求与护士的分层次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不同层次护士的作用。
  逐步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30%,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30%。
  4、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服务质量。
  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为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建立医院内部护理质量管理与外部护理质量评价相结合的机制,明确护理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标准、技术规范,建立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开展对医院的护理质量评价工作。2005年,卫生部颁布了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指南,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开展评价工作。
  到2007年,全国85%的三级医院应达到评价标准;到2010年,全国100%的三级医院应达到评价标准,85%的二级医院应达到评价标准。
  5、根据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发展临床专业护士。
  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包括: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护士队伍专业技术水平。
  6、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加强医院护理管理工作,推动护理管理体制的完善和机制创新,建设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层级合理,管理到位,监管有力的护理管理体系。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体制建设,发挥三级综合医院示范作用。
  加强护理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并实施护理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制度,开展对护理管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尽快培养一支既精通护理业务又具备科学管理知识、能力的护理管理队伍。2006年,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材,确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培训各省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和师资骨干队伍,到2010年,全国100%的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完成岗位培训。各省制定本地区护理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到2010年,全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省内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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