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级及以下电大“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年报年检由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实施,年报数据和自检结论由中央电大报我部高教司。
六、各试点高校要加强自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考试作弊和校外学习中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自我查处力度,落实各项规范管理措施,并及时提交自检报告。自检报告须对照《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中的内容,逐项真实、准确回答。我部将对试点高校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不实或者造假问题,将严肃处理。
七、我部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年报年检工作,通过“高等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年报年检的网上申报、自动统计分析、网上评审。各试点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监管系统平台的使用与管理。
八、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数据统计起始日期为1月1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2004年度年报数据于2005年10月1日前、2005年度年报数据于2006年4月1日前通过监管系统平台报送我部(具体报送方法见附件四),同时将年报数据报表和自检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和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逾期不报的学校将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联系人:王晨、刘英,电话:010-66097822,010-66096266,传真:010-66020758。
附件:
1.2004年度、2005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2.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自查要点(略)
3.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统计表(略)
4.年报年检电子数据报送方法(略)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2004年度、2005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部继续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年报年检制度,现提出2004年度、200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