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关于紧急报送水生动物防疫重点渔业市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完善落实《全国水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科学规划基层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站项目布局,现请你单位协助做好本省(市、区)重点渔业市县的统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渔业市县的主要衡量依据为养殖产量,即必须为本省(市、区)的主产区、优势区。个别特色品种养殖地区,可适当放低标准。
二、原则上以县(区)级站建设为主,如拟安排或已安排地市级站,其所属的县、区均不再安排。申报时,请将市、县两级分别注明。
三、各单位须严格按我部下达的控制数申报(另见附表)。2004年、2005年已列入我部计划的项目须列入此次申报范围,个数计算在控制数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