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行政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必要的精干、层次少、效率高的职能机构,实行岗位责任制,克服遇事推诿现象。各管理机构应面向研究室,为科研工作服务,保证以出成果、出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科研、业务、行政各类人员要保持适当比例,研究所要建立完整的科技人员档案,新招收和录用的人员,要经过考核择优录取。
五、 研 究 室
研究室可按专业、专门技术或综合性研究任务建立。规模不要过大。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不要战线过长。研究室应集中精力于科学研究工作。除必要的学术组织工作以外,其他各项行政工作,应当由研究所的业务行政机构处理。
研究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由业务水平较高、有组织能力的科学技术人员担任。主任、副主任逐步做到由全室选举产生,经所党委审批并上报,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为减少室主任行政事务工作,可设专职或兼职秘书。
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务是:
1.贯彻执行所党委的决议和所长、副所长交办事项;
2.提出本室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培养干部和实验室建设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现;
3.对全室的研究工作进行学术指导,定期将本室有关专业的学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报告;
4.对室的各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并在论文报告和著作上签署评价意见,提出推广成果的建议;
5.考核全室人员的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提出任用、调动、提升、奖惩的建议;
6.领导全室贯彻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科研工作程序,树立良好的研究工作作风;
7.主持召开室务会议,一般由正副主任、课题组长参加,讨论室内各项业务活动的计划,部署和检查全室工作。
研究室应定期进行全室或专题的学术活动或讨论,进行工作报告、文献报告等。
研究室内,按研究项目或任务设置若干课题组,课题组长一般是由这方面业务水平较高、有组织能力的科学技术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的任务是:
1.根据批准的研究计划,确定研究方法,实验设计。
2.亲自参与和领导研究工作进行,保证研究工作的质量。
3.撰写或指导撰写学术论文和工作报告,审核各项技术文件资料。
研究室党支部起监督保证作用,主要任务是:
1.组织党员和非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思想政治路线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2.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