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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科学研究机械工作试行条例

 2.在摸清国家需要和认真分析国外邮电科学技术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确定研究课题,提出开题报告,经所长审核,列入所科研计划上报批准。撤销时,也应说明理由,经所长审核上报。探索性强的课题,暂时还提不出开题报告的,可以提出设想和依据,经室主任批准即可进行。探索一定阶段后,经过开题讨论,确定是否列入计划。
 3.对通信系统工程、大型成套设备和多学科综合性研究任务,应当认真组织邮电科研、生产、使用单位的科技力量三结合,进行大协作,或与其他单位的科技人员共同攻关,促使任务完成。重大科研项目要提供研制的骨干机或科研样机。若需中间试验,应以提出科研项目的单位为主进行。
 4.科研计划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认真检查,实事求是地作出估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力争计划顺利执行。对于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没完成计划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于失职的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纪律处分。
 5.每项研究工作的结果,包括成功的和失败的,都必须写出工作报告。有创造性的成果,应当写成论文。应用性的研究成果,包括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流程,经过严密的测试、分析、检验证明实验结果指标全面、重复稳定的,应及时写出报告,并经过一定形式的技术鉴定,然后上报登记。
 6.加强科技档案管理,每项研究课题结束,课题负责人必须负责收集完整的科技档案,包括:提出研究项目的过程,本项工作的各项调查资料,原始实验数据,工作记录,论文或工作报告,鉴定资料,推广结果,以及图纸、样品等。
 7.研究课题结束时,要认真进行经费核算。所用仪器设备,下一课题有用的可转入下一课题,无用的则应退还所内主管仪器设备部门。

十一、 逐步实行经济核算


  搞科研也应讲究经济核算。邮电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要逐步采用国家计划拨款和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科研合同制,是按照经济规律管理科研的一种有效形式。有条件的研究所,可以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通过安排小批量生产,或技术转让等办法获得经济收益。承担上级下达或者有关单位委托、协作的任务,逐步实行合同制,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技术责任和经济责任。科研单位内部根据情况也可试行合同制。研究所实行科研合同制所取得的经济收益,可补充其科研经费和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奖励。国家下达的长远科研项目,或基础理论研究,应由国家拨给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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