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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科学研究机械工作试行条例

  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应当逐步实行课题经费核算。课题负责人每年就课题作出估算,报所审核批准。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先试行课题费用登记制度。应当定期公布各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 大力加强后勤工作


  后勤工作是邮电科研出成果出人才的重要保证。要配备热心邮电科研事业,熟悉后勤业务,有能力、有干劲、思想作风正派的同志从事后勤工作。后勤人员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面向科研,面向群众,积极为群众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坚持为科研第一线服务。
 1.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办科学研究。加强库存和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管理,组织好仪器、设备、物资供应工作,调剂余缺,充分挖掘潜力,建立健全器材物资领用制度;
 2.财务工作要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开源节流,合理使用经费。要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有力的改进措施。定期公布财经开支情况,便于群众关心和监督;
 3.根据科研工作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的需要,提出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按基建项目程序报批;
 4.生活管理部门要关心职工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按照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努力创造条件,不断改善职工生活和集体福利。

十三、 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是掌握最新通信科技动态,培养人才,促进实现邮电通信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邮电科研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学术报告、学术讨论、专门性学术会议及学会专业会议和年会等学术活动,积极支持参加科学普及活动,努力办好各种学术刊物。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派科技人员出国进修、考察或合作研究、参加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积极提出论文报告。有条件时,可聘请外国学者专家来所讲学、参加学术活动,合作研究等。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研究所、室可与外国相应的研究组织建立学术联系,互相交换论文、资料等。科技人员在不泄露国家机密、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条件下,可以同外国研究机构和学者专家建立通讯联系、交谈、投稿、交换论文资料,或同外国专家合作,联名发表论文。

十四、 坚决保证科学研究工作时间


  要坚决执行中央规定,确保科技人员每周必须有六分之五的业务工作时间。政治活动、政治学习、党团工会活动、行政会议,必须改进方法,讲究实效,所占时间平均每周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业务学习可占半个工作日。业余时间,应当尽量由科技人员自行支配。对于科技人员在业余时间进行研究探索,应予以鼓励和支持。
  知名的科技人员和党员业务骨干,要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和行政事务工作,保证他们的科学研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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