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本室研究工作和干部培养工作的规划、计划及课题预算方案,经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对全室的研究工作进行学术指导,积极推动和组织全室的学术活动;
(3)对室内各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和上报;
(4)协助所领导评价干部的业务工作成绩和学术水平,对本室干部的提升、奖惩和调整提出建议;
(5)领导全室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研究工作秩序,树立实事求是、自由讨论的研究工作作风。
十九、 研究室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室务会议,讨论室内的重要问题。
室务会议由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参加会议的,应当包括室党支部书记、室内高级研究技术人员、课题负责人和室秘书。
二十、 研究室经常举行全室的或专题的学术活动,如工作报告、学术讨论、文献报告等等。高、中级研究人员一般应当每一、两年提出一篇有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反映阶段成果的工作报告。高级研究人员还应每年提出本学科有关问题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有个人见解的报告,以促进和指导科学研究工作。
学术问题有争议时,应当通过自由讨论和科学实践,逐步明辨是非。
研究室的学术活动,应欢迎室外人员参加。
二十一、 研究室内,可以设置若干课题组。课题组的组合,要考虑到工作需要以及个人专长和志愿,进行统筹安排。课题组负责人由室主任、副主任召集室务会议讨论确定。
课题组负责人的任务是:
根据批准的研究计划,确定研究方法、实验设计;
参与和领导研究工作,保证研究工作的质量;
撰写或指导撰写学术论文和工作报告;
结合科研任务,组织本组科技人员学习业务。
二十二、 研究室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建设相应的实验室。实验室要建立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制度,使用仪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二十三、 有条件的研究所可以建立情报研究室。它的主要任务是:
(1)收集和介绍国内外本门学科的最新理论和技术;
(2)研究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的情况和趋势,为确定研究课题和制定规划提供情报和建议;
(3)开展图书情报手段现代化的研究;
(4)做好情报资料的服务工作。
研究所应当设图书馆(室),归情报研究室管理,或由所直接领导。
第五章 技术系统
二十四、 研究所的技术系统一般应包括技术室、公共实验室、其他技术服务机构、附属工厂(农场)、物资部门。
二十五、 研究所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技术室。技术室的主要任务是:配合本所研究工作的需要,进行仪器、设备、装置的设计、研制和大型仪器的维修,并为全所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进行技术设计和规划。
二十六、 研究所可以建立公共实验室。对于电子计算机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应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并不断提高本门实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仪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