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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四川等省、市、自治区地质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

关于改变四川等省、市、自治区
 地质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
 (一九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八○年二月六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


  《关于改变四川等省、 市、 自治区地质工作管理体制的请求报告》,国务院已经批准。对已协商一致的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改为以地质部为主的双重领导,请即贯彻执行。对北京、江苏、山东、安徽四个省、市地质工作的管理体制可待今后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改变隶属关系。现将这个请求报告发给你们,请地质部即与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和有关部、委、总局协商办理具体交接手续。
  省、 市、 自治区地质局(处)管理体制改变后,既是地质部的派出机构,也是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委会)归口管理本地区地质工作的管理机构,其任务要兼顾中央和地方的需要。请各省、市、自治区继续加强对地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改变四川等
             省、市、自治区地质工作管理
                体制的请求报告

  地质部《关于改变各省、 市、 自治区地质工作管理体制的报告》,把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地质局(处)以及江苏、湖南的石油勘探指挥部和所属的队、厂、室、所等单位,改为以地质部为主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在反复协商改变管理体制过程中,已有四川等二十五个省、 市、 自治区正式复文,表示同意和支持;安徽省一直没有正式表态;北京、江苏和山东三个省、市希望维持现行以地方为主的双重领导。
  经过国家经委与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后,一致认为地质工作是国民经济中的一项基础工作,它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提前准备好各种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鉴于“四化”建设的紧迫性,矿产资源的普查勘探,必须取得先期的成果,因此,迅速把地质工作的体制统一起来,以便更好地转到以地质━━━找矿为中心,按照成矿远景区统一规划和部署工作,做到按地质工作规律办事,才能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为“四化”建设服务。我们认为,在地质部成立之后,把各省、市、自治区工作的管理体制调整为以地质部为主的双重领导,这对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是有利的,建议国务院予以批准。
  考虑目前尚有四个省、 市对改变领导体制有不同意见, 建议可先把已协商一致的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浙江、江西、福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省和 上海、天津市,新疆、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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