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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

国务院令
(第44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五年八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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