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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5]6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报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05]5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组委会执行主席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担任。
二、
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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