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抓住宏观经济良性运行和证券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机遇,以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目标,将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做到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初步建立新的机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多管齐下,分类处置。化解风险和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加强行业监管与鼓励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近期工作和长远目标紧密衔接;对高风险公司要及时处置、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对优质公司要支持其规范发展,对整改有望的公司要采取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二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快建立和推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改革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和证券自营、资产管理业务制度,建立和完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的持续监管,对违法违规人员坚决予以惩处;切实改进风险预警机制,对各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披露、早处置。三是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制定和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措施时,既要审慎决策、周密部署,又要注意时机和把握节奏,确保行业、市场和社会稳定。四是依法行政,完善机制。要制订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证券公司运行与监管的基础制度;要探索证券公司市场化重组机制,提高行业自身化解风险的能力;要通过优胜劣汰、责任追究等手段强化外部约束,并推动证券公司切实建立内部约束机制。
(三)综合治理工作的近期目标:在2005年底前,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基本完成账外账清理工作,优质公司和规范类公司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杜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新增挪用,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独立存管,具备条件公司均实现第三方存管;全面实施改革后的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制度、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在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及时关闭一批风险显露、自救无望或严重违规的高风险公司,探索多样化的重组模式;采取措施缓解证券公司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帮助底数清楚、整改有望的公司渡过难关;建立证券监管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有效协作机制,严肃市场纪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活动。
(四)综合治理工作的远期目标:在2007年底前,证券公司全面实施公开披露制度,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公司经营风险与社会风险有效隔离,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全面树立,经营行为基本规范;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能力普遍增强,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市场化创新有序进行,盈利模式明显改善,财务状况总体健康,没有行业性重大风险隐患;公司数量与结构基本合理,市场定位清晰、明确,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形成,行业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国际化竞争格局初现;证券公司的市场创新和中介功能得到增强,能有效发挥支持、促进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完备。证券监管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资源和手段充足,监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能得到迅速发现和及时处理。证券公司运行和监管体系中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执行。
二、主要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