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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准备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立足自身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主要依靠本国力量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加强流感大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世界卫生组织国家流感大流行计划指南》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及流感大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防治方案执行。
  (五)应对流感大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的特点,将应对流感大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流感大流行各阶段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判定。新亚型流感病毒疫情的分级、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反应认定、宣布和终止,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卫生部就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就当地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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