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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负责协调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流感监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流感监测相关信息。
  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全球流感监测信息。
  5、新亚型流感病毒的确认
  国内报告发现人类病例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需国家流感中心和至少一个流感分中心或一个其它部门流感实验室共同确认。
  (二)流感疫苗准备
  1、疫苗生产能力和潜力评估
  有关部门开展对国内流感疫苗生产能力和潜力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为提高国内流感疫苗生产能力提供信息。
  2、疫苗生产能力准备
  有关部门制定流感疫苗生产研制国家扶持的相关政策,以提高生产厂家研制和生产流感疫苗的积极性;向公众普及流感疫苗接种知识,扩大疫苗接种覆盖率;重点支持流感疫苗开发、研制工作,发展多种类型和多种接种途径(适合大面积使用)的疫苗;建立和健全疫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疫苗质量,降低疫苗生产成本,做好新亚型疫苗研发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储备。
  有关部门完善流感疫苗研发、生产政策,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以保证新型流感病毒疫苗及早供应。
  3、疫苗使用优先人群
  大流行期间的疫苗使用,优先考虑保护为社会提供基本服务的人群和老人、儿童等高危人群,降低流感新亚型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三)抗流感病毒药物准备
  1、药物储备
  卫生部负责拟定药物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报送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储备。药物储备和调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药物生产能力和潜力的评估
  有关部门开展对国内生产厂家抗流感病毒药物生产能力和潜力调查和评估,为提高国内药物生产能力提供信息。
  3、药物生产能力准备
  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抗流感病毒药物生产国家扶持的相关政策,以提高生产厂家药物研制和生产的积极性。开展预防和治疗抗病毒药物、中药的科研工作。
  4、药物使用策略
  抗流感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人群包括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药品使用和预防性用药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治疗性用药由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药物使用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
  (四)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收治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和流感大流行发生后的危重病人,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
  (五)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参加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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