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0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监总人字[2005]1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总局工作实际,现就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范围
2005年度评审系列有工程、卫生、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新闻、经济、统计、会计、政工、艺术等11个系列,除工程、艺术系列可评正高级任职资格外,其他系列均为副高级以下任职资格。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历和履职年限要求
1.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中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学历和履职年限具体可按下列要求掌握:
┌────────┬──┬───┬──┬────┬───┐
│ 档次 │员级│助理级│中级│ 副高级 │正高级│
│ 学历、学位 │ │ │ │ │ │
├────────┼──┼───┼──┼────┼───┤
│ 博士(博士后) │ │ │ *0 │2(*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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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 │ │ │ *3 │ 4 │ 5 │
├────────┼──┼───┼──┼────┼───┤
│研究生班、双学士│ │ *0 │ 3 │ 4 │ 5 │
├────────┼──┼───┼──┼────┼───┤
│ 本科 │ │ *1 │ 4 │ 5 │ 5 │
├────────┼──┼───┼──┼────┼───┤
│ 专科 │ │ *3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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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专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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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列年限,加*号为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对应档次为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无*号为任低一档次职务的最低年限。
2.对于取得后续学历的人员,在申报工作中其年限可暂按如下要求掌握:
(1)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副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资格。
(2)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资格。
(3)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2年以上,助理级任职资格满4年,可申报中级资格。
(4)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3.对于大学普通班学历(普通高校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获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教学厅字〔1993〕4号文件精神,在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对于一些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业绩突出,水平、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正高级须按破格申报)。
(二)外语要求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均须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根据属地化考试原则,参照所在省(区、市)确定的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标准。
2.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评聘中、高级职称时免试外语: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4)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I)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5)近3年内参加“TOFE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分数达到600分以上申报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6)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但成绩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
(7)参照所在省(区、市)其他有关免试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计算机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