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集聚一批高素质创造性人才,是当前乃至于永恒的一项根本性任务。教师队伍建设要以提高教师素质为中心,高度重视加强师德教育和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经过多年的努力,应该说,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都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教师正在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在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模范教师的事迹十分感人。这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是将教育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可靠力量。在新的形势下,一定要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风尚,维护好教师的形象,教育的形象;同时,继续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
要依靠改革调动教师的内在积极性,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要不断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教师的主体地位,完善用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断推进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革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采取超常规措施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大吸引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国外智力资源的步伐。总之,要在教育系统内率先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
第三,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部党组提出,要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教育系统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使教育事业的发展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
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努力地引导和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社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独生和少生子女时代的到来,使教育成为关系群众利益的头等大事。一方面,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看作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有学上、有好学上就是最大的满意,我们要千方百计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资源是有限的,满意也只能是相对的。教育的发展不能只凭主观愿望,脱离客观现实。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根据现实的情况,科学地配置教育资源,引导群众更好地认识教育的国情和社会的现实需求,把群众的需要与教育的实际供给能力有机统一起来。
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努力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中央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公平问题就更加重要,更为人民群众所关注。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要始终作为我们努力和奋斗的方向。当前比较突出的,是要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教育问题。中央把加强农村教育放在这么突出的地位,下了这么大的决心为农村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推进对高等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体系建设,这么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都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出发,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3、坚持教育工作的“四个统筹”,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努力统筹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
教育的科学发展,必须是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辩证统一的发展。这四者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科学的,要通过我们的工作,创造条件做到这四者的辩证统一。当然,这个统一,决不意味着四个方面齐步走、平均用力,而要在不同发展阶段,研究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主要问题,以一个方面的突破带动其他方面的进步。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发展时期,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要有不同的战略重点。我们要在前一个时期规模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全国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要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
要科学地、辩证地认识教育发展中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数量和质量始终是一对矛盾,它们是互相对立的,但它们也是互相依存的。一方面,没有一定的数量,就没有基本的质量;另一方面,没有质量的数量,本质上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人们一直都在追求数量和质量的辩证统一。扩大规模是发展,提高质量也是发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要从根本上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强烈需求,教育规模还要进一步发展,但同时也要求是一个高质量的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提高质量成为了工作的重心。这个工作重心的转移,既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工作重点的转移不是否定前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前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正确的,如果没有过去几年跨越式的规模发展,就没有今天的大好形势,也没有今后良好的发展基础。
要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基本认识。第一,必须充分肯定前一阶段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巨大成就。我们必须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但决不能因为问题的存在而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第二,今后高等教育的规模还要持续发展,但是要把握好发展的节奏;第三,在过去六年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总体上是好的,是有保证的;第四,在经过连续多年的大发展后,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正在逐步激化,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国际竞争的需要又十分紧迫地要求我们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实现这样一个工作重点的转移。在最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大家对提高质量的重要性取得了共识。从2005年开始,各地必须严格做到按计划招生,尤其是要坚决控制住专科层次的招生规模。不顾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社会需求的过快发展,是不可持续的,是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在这个问题上是不是坚决,就看我们是不是真心实意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和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好招生计划、教育投入两个重要关口,形成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良性机制。
切实提高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质量。当前,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艰巨的巩固提高任务。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实施素质教育的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坚决,对改造薄弱学校决心不够、力度不大,影响到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前几年,普通高中的规模扩张很快,现在更要集中精力来抓质量、抓管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关键是职业学校要坚决做到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培养模式、学制、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把用人单位满意不满意、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家庭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质量的最终标准。
第二,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必须把握好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节奏。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既要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又要促进各类教育内部的协调发展;既要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突出战略重点,又要兼顾全面带动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当前,要着力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等薄弱环节,稳步发展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重视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不断完善和加强国民教育体系。同时,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多终身学习的机会。加快发展民办教育,尽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要正确处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关系,尤其是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关系。普通教育是提高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但是,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必须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只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构成完整的教育体系,才能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纵观社会发展的趋势,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越高,对职业教育的需求越是迫切。在近几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已经出现了从过去“读完初中,出外打工”向“要打工、读职中”转变的趋势。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还要有大的发展,其中,处理好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关系至关重要。200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虽然保持增长的势头,但无论是与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相比,还是同实际的社会需求相比,仍然是需要大力加强、加快发展的方面。即使到2020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40%左右,仍有60%以上的学生需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中职教育规模必须在今后几年内成百万地加快发展。当前,要把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规模发展的重点,这是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直至整个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
要正确处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关系。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石,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高等教育是整个教育的火车头,它与基础教育的协调发展,对巩固提高基础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我们要始终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首要的教育责任,忽略了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不可能把整个教育搞上去,不可能支持国家长期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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