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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脐带血干细胞管理问题的复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脐带血干细胞管理问题的复函
(药管注[1999]300号)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科技质量处《关于请示如何管理脐带血干细胞的报告》[川药管科函(99)第0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内外开展的婴儿脐带血干细胞的制备和应用,属于生物制品管理中体细胞治疗范畴,应当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及其附件八的有关规定申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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