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
(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电力工业部发布)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电力生产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和节约并重的原则,努力节约燃料和电力,降低成本,增加积累提高电能质量,做到安全经济多发多供。
第二条 各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都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安全生产和省煤节电为重要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省煤节电工作。要深入细致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运行技术水平,积极开展经济调度,做好准备维修和热力试验,开展技术革新,开展小指标竞赛,切实做好燃料管理工作,杜绝不应有的损失。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制度,正确调动广大职工节约燃料、电力的积极性。
第四条 为综合衡量省煤节电的效果,对电力网和火电厂考核供电煤耗率。发电厂煤耗率和厂用电率作为参考指标(参照附录二)。
第二节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各电力网和火电厂都要把省煤节电工作做为一项经常性的大事来抓,负责生产的局、厂长和总工程师要定期讨论和经常检查省煤节电工作。各电力网和火电厂都应设有专责人员负责省煤节电工作,各电力网调度所要有专人负责经济调度工作。要定期分析指标,研究存在问题,制订措施,交流技术情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保证省煤节电计划的完成。
第六条 各电力网局要认真抓好全网的经济运行。要按微增效率,有条件的要按微增长成本进行经济调度,合理分配各发电网综合煤耗和运行费用。各网局、省局应经常对所属各火电厂省煤节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七条 各火电厂应搞好安全生产,按电网统一安排的调度计划,以最合理的运行方式进行机组和辅机的经济调度;要通过检修和革新改造不断提高设备的经济性;要加强计划、定额管理和统计工作;协调各分场及时开展机组运行状况的安全经济分析活动,努力使全厂热效率和各项消耗指标达到设计水平。
第八条 统计分析是指导电力网和火电厂经济运行、考核国家计划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各火电厂应系统地积累、整理、统计分析运行资料,结合热效率试厂的发电(供热)负荷,合理调度水电和油电,尽量提高高温高压机组的发电比重,保证全网有最经济的运行方式,不断降低电验的结果和制造厂设计资料,按最合理的运行工况制订在各种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指标定额,做为运行人员操作的依据。还可根据实际运行资料的分析及试验结果,制订小指标和运行参数等的变化与全厂省煤节电关系的资料,供运行人员改进操作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