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火力发电厂要把实际达到的供电煤耗率同设计热耗水平和历史最好供电煤耗水平进行比较和分析。如设备和运行条件变化(新机组投入、在电网中改带尖峰负荷、燃料、冷却条件变化等)由主管局核定合理的供电煤耗水平代替历史最好水平。一部分小指标也要和历史最好水平或合理水平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电力网也要考核全网供电煤耗。各局还可规定一些参考指标(如高压机组可调小时、高压机组发电量比重、燃料的炼油比例等)。
第十三条 仪表是运行人员的耳目,是经济分析活动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管理。主要仪表应装设齐全,准确可靠。要不断提高仪表投入率和精确度,应定期进行仪表检验和经常维修,使精确度保持在合格范围之内。要下力量搞好燃料计量,燃煤量较大的、铁路运煤的电厂,应争取装设轨道衡。燃油系统必须装油量表或计量箱。
第十四条 要认真做好燃料和灰渣的化验工作。对入炉煤和油化验的要求,见附录一《燃料管理办法》。对灰中可燃物分析、燃料分析、煤粉细度的化验要求,各厂可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第四节 运行工作
第十五条 电力网全体运行人员要树立全局观点,认真执行调度命令。要严肃调度纪律,电厂要服从全网的经济调度,机组要服从全厂的经济调度,努力做到高效机组、烧煤机组多发电,并合理利用油电和水电,低谷时合理停用低效机组。
电力网和火电厂均应制订经济调度方案,按等微增率或经济调度计算进行电、热负荷的合理分配。要合理推行机炉滑参数启停,做到运行经济、潮流合理。
第十六条 运行人员应发扬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三老四严”(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的作风。值班时应全神贯注,精心操作,做到“四勤”(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四稳”(汽温稳定,汽压稳定,水位稳定,负荷调整稳定),保持电厂的热力系统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值长及班组长负责协调各岗位的省煤节电工作,并组织全值、全班(组)经济分析活动。
对运行工人,应加强培训,特别是新工人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功,达到思想红、作风好、技术精。
第十七条 要认真总结各班组、岗位先进操作经验,开展技术交流和评比竞赛活动,学先进,赶先进,不断缩小各项指标的差距,提高运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