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
调整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1998年11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教委(教育厅)、中国科学院分院,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简称产学研工程)的领导和协调,1994年6月27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财政部等部门共同成立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目前,由于政府机构调整和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产学研领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国家经贸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产学研联合的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等;
2.确定产学研工程的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
3.协调产学研联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产学研工程的领导和协调,采用多种形式推进产学研联合工作深入、持久、卓有成效的发展,促进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附:
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负责人名单
组 长:张志刚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副组长:韦 钰 教育部副部长
严义埙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