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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管理通用要求-总部管理规范

  2.2.3.2 商品开发职责
  a)商品开发的原则。根据开发创造低成本高效益的本企业商标商品的要求,商品开发必须符合超级市场、便利店业态的经营特点和市场定位,坚持为企业创造高毛利、高周转、树立企业形象,创造企业自有品牌,为顾客服务等原则。
  b)连锁公司开发的商品,应具有以下特点:
  1)居民每天都消费的大众用品、实用品;
  2)不需多程序加工,可快捷消费的商品;
  3)多数人能购买的价格;
  4)是其他公司或商店没有的商品或商品品种;
  5)应有独特的、简易的包装或标记。
  c)商品开发形式。商品开发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共同开发。向生产厂商提出新产品性能、规格、质量等要求,同厂商共同开发。依市场需求购进,风险由厂商承担;还可以选择没有竞争利害关系的同业者,开展联合开发;
  2)独自开发。连锁公司负责原材料、设计等,委托厂商加工,产品全部收购,风险自负;
  3)特色商品开发。连锁公司在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和开展充分的需求预测的前提下,为适应多样化需求和丰富商品品种,对生鲜商品等,可考虑开发一些定期定量直接配送商品和适量的半加工小包装商品。
  2.2.4 商品配送中心职责
  2.2.4.1 要以合理的费用将短距离、多品种、少批量的商品,按门店的补货计划要求,准确配货、按时配送。
  2.2.4.2 严格把住进货、验收关,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质量检验制度,做到进出库商品单、货一致。有条件的要实行定期实物检验。
  2.2.4.3 科学合理地安排库容,对库存商品实行仓卡货制度,根据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做到先进先出。
  2.2.4.4 科学地开展库存管理,根据商品销售速度快、慢,将商品区别存放管理,以便于通过销售速度,判断或掌握进货量,促进商品周转。
  2.2.4.5 同企业相关的部门交流商品库存信息和销售信息,对滞销商品提出处理意见。
  2.2.4.6 强化对各门店的服务意识,扩大配送份额,加强配送业务管理,设立送交货登记制度,确保门店顺利经营。
  2.2.4.7 配送中心要定时提供库存商品分析,提供库存上下限报警和保质期报警。
  2.2.5 企业管理部职责
  企业管理部负责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推行和监督;各种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策划,门店的经营指导和消费者的投诉处理。具体内容是:
  2.2.5.1 负责组织制定各部门各种制度,制定门店营业手册和各种岗位职责,制定对员工的考核、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监督管理实施。
  2.2.5.2 促进各门店经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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