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即说明申请人已经了解换证的要求和相应规定。保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本单位的认证检查。
2.一份申请书只能申报一种产品。
3.请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如实填写或用A4纸打印, 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印章清晰。
4.表格栏目不得空缺(可附页)。
(1)法定代表人、填表人签字一律手签;
(2)申请人全称须与所盖印章一致;
(3)联系电话须注明区号;
5.申请书和附报材料均使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各省级承办机构。
6.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91437;010-62131998
传真:010-62191434;010-62191445
E-mail:shc@aqsc.gov.cn; jdc@aqsc.gov.cn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07
传真:010-65520119
E-mail:yuangy70@163.com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11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646,64194645
传真:010-64194646
E-mail:zbc@cav.net.cn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039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2,68673913
传真:010-68671130
E-mail: cffpq@sina.com
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
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1、本单位申请产品认证复查换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本单位在生产______________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熟悉掌握该产品标准,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决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国家限用的各类农业投入品,确保本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申请换证的该产品,如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换证申请,将保证严格按照《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第231号公告)的规定,在换证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加贴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