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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

  (2)合理选用建筑围护结构构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保证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要求;
  (3)综合控制机电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噪声,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系统、设备、管道(风道)和机房采用有效的减振、减噪、消声措施,控制噪声的产生和传播。
  5.5.4 室内空气品质
  (1)对有自然通风要求的建筑,人员经常停留的工作和居住空间应能自然通风。可结合建筑设计提高自然通风效率,如采用可开启窗扇自然通风、利用穿堂风、竖向拔风作用通风等;
  (2)合理设置风口位置,有效组织气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串气、泛味,采用全部和局部换气相结合,避免厨房、卫生间、吸烟室等处的受污染空气循环使用;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应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
  (4)使用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新型装饰装修材料;
  (5)设集中空调的建筑,宜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维护用户的健康和舒适;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露和滋生霉菌。

6.绿色建筑施工技术要点

  6.1 场地环境
  6.1.1 施工场地
  (1)通过合理布置,减少施工对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的扰动和破坏;
  (2)设置专门场地堆置弃土,土方尽量原地回填利用,并采取防止土壤流失的措施;
  (3)采取保护表层土壤、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
  (4)使用淤泥栅栏、沉淀池等措施控制沉淀物。
  6.1.2 降低环境负荷
  (1)施工废弃物分类处理,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2)避免或减少排放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如:仓库、油库、化粪池、垃圾站等处应采取防漏防渗措施,防止危险品、化学品、污染物、固体废物中有害物质的泄漏;
  (3)施工结束后应恢复施工活动中被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补偿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等损失。
  6.1.3 保护水文环境
  (1)岩土工程勘察和基础工程施工前应采取避免对地下水污染的对策;
  (2)保护场地内及周围的地下水与自然水体,减少施工活动对其水质、水量的负面影响;
  (3)优化施工降水方案,减少地下水抽取,且保证回灌水水质。
  6.2 节能
  6.2.1 降低能耗
  (1)通过改善能源使用结构,有效地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能耗;
  (2)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组织施工、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6.2.2 提高用能效率
  (1)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2)确保施工设备满负荷运转,减少无用功,禁止不合格临时设施用电,以免造成损失。
  6.3 节水
  6.3.1 提高用水效率
  (1)采用施工节水工艺、节水设备和设施;
  (2)加强节水管理,施工用水进行定额计量。
  6.4 节材与材料资源
  6.4.1 节材
  (1)临时设施充分利用旧料和现场拆迁回收材料,使用装配方便、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2)周转材料、循环使用材料和机具应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且易于回收和再利用;
  (3)采用工业化的成品,减少现场作业与废料;
  (4)减少建筑垃圾,充分利用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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