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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开展2005年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

  (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城市周边城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各地尤其是全国36个大城市要把预防城郊结合部、城市周边城镇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要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力度,摘掉本省(区)内事故大户的帽子,在本省(区)内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全国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工作目标作出贡献。要加大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周边城镇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创造良好的交通通行条件;提高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周边城镇道路见警率,加大管控力度;加强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农民和外来人员的交通行为;加大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易引发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事故发生率;完善相应的限速、减速设施,减少事故隐患点;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立交通、医疗、消防、救援等机构联动机制,努力降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死亡率。
  (六)建立高效的现代警务机制,充分发挥交警路面管控效能
  各地要以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为主要目标,建立高效的现代警务机制,有效地运用现有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交警路面管控效能。要推广交通管理勤务责任区制度,优化警力配置;要摸清本地交通拥堵、事故多发路段的时空分布规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快速、机动、灵活的疏堵和处理交通事故勤务机制;要建立科学的勤务考核制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要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纳入交警日常勤务工作中,调整勤务机制,扩大管控面,做到在被盗抢车辆出城主要道路、易发生盗抢案件的市区路边停车场和比较偏僻的地区等重要部位有交警巡逻,有技术手段实施监控,能及时为其他地区实施区域布控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破案提供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执法语言、执法程序以及接处警工作。
  (七)增加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科学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充分发挥交通指挥中心决策、指挥的功能,整合交通信息、数据资源,提高动、静态交通诱导的实时性、准确性。要增加路口灯控率,优化点、线、面交通信号控制,减少路口、路段绿灯损失时间,提高非高峰时段、夜间信号灯配时的合理性。要加大路口、路段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率,提高非现场处罚比例。要增加路面执法装备投入,配备高质量的测速、酒精检测等装备。要加快“交通违法信息业务系统”和“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建设,实现异地驾驶人、机动车违法信息的交换,为路面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三、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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