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重点,确保渔业产品和投入品的质量。要重点加强对水产苗种、渔药、渔用饲料、绳索网具、渔船、冷库及制冷设备等重要生产资料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从生产的审批、资格认可、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标准实施情况、生产记录等环节加强管理,从根本上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加强培训,建设高素质的质量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和质量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培养一支科学、公正、高效的渔业质量监督队伍。开展新一轮质量管理培训,重点加强以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HACCP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培训。
(七)依靠科技,加快标准制订和修订速度。根据渔业生产和管理需要,加紧制订和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全面组织标准的实施与示范,加强标准的宣传,逐步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用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组织产品生产。积极开展与质量相关的科学研究,为渔业质量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改进和完善产品的质量指标体系,加强水产品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八)树立典型,积极开展质量管理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贝类净化、水产品加工、健康养殖、良种繁育等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管理示范区,普及应用现代质量管理技术,树立质量管理典型,用增产增收的实际效果,引导生产者自觉加强质量管理。
(九)积极引导,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发展名牌产品。通过质量认证和创立名牌农产品,培育一批以优质、名牌产品生产为主的渔业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并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宣传、保护、监督和管理。各地要根据资料、市场和技术优势,选择一批主导产品或骨干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试点和争创名牌产品活动。
(十)广泛宣传,积极培养和提高全行业的质量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开展渔业质量工作的重要性,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主体,在全行业兴起重质量、重效益的风气。
四、组织与实施
为推进渔业质量管理工作,我部决定将2000年定为渔业质量年,渔业质量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另发。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方案,使渔业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渔业质量管理机构,充实质量管理人员;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做好渔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搞好水产品安全管理;规范水产品市场,增强出口水产品竞争能力;积极探索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渔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