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答复的或未作实质性答复的以及事务性的 定期
(十六)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颁发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请示和本院颁发印章的通知、印模和收据
永久
(十七)本院的和本院汇总全国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有关刑、民事案件统计、司法干部统计报表
永久
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 长期
(十八)有关机关向本院协商工作(例如外籍、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案件和问题涉及执行政策、法律交换意见的来往文书
长期
(十九)本院编印的内部刊物、各类简报的签发稿和正本 永久
本院编印的“情况综合”、“文件摘要”等材料的签发稿或正本 长期
(二十)本院领导人出国活动准备的资料的原本和正本以及重要活动的记录等 永久
(二十一)本院接待外宾批准的工作计划的原本和正本、简报的正本、领导人与外宾的谈话整理记录以及其他活动的记录、照片、外宾情况介绍等
永久
(二十二)本院所辖干部任免材料
(1)本院干部属于中央管理的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政法学院主要干部的任免材料
永久
(2)其他干部任免材料 长期
(二十三)本院有关干部调配、提拔、定职、定级、退职、退休、抚恤等材料 长期
(二十四)本院所辖干部的奖励和处分的决定及有关材料
(1)重大的 永久
(2)一般的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