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税发[2000]1号 2000年1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200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经1999年12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2000年是加快经济改革步伐,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一年,税收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任务将更加艰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经济与税收发展全局出发,增强全局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税收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2000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
(国税发[2000]1号 2000年1月3日)
2000年是世纪交替之年,是完成本世纪末重要奋斗目标的最后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税收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00年全国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决策,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税收宏观调控,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决策
(一)积极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决策。作为税务部门,就是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已经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收宏观调控。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责任制,保证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加强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有关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做好宣传,加强同储蓄机构的联系沟通,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在全国范围内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落实、征收管理统一组织一次检查。
(三)认真贯彻落实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管理机制,保证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严格、认真、有效地贯彻落实好中央新出台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税收、技术改造设备退税、技术开发费加成税前扣除、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以及技术转让和服务免征营业税等各项税收政策和总局的实施规定。
(五)贯彻落实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政策。研究处理好贯彻执行2000年暂停征收固定投资方向调节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停征后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