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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印发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1998-200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印发全国整体
护理协作网1998-200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卫医护发[1998]第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本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推动整体护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积极、稳妥地发展,现将经“全国整体护理试点启动阶段总结交流会”讨论、修改的“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1998—2000年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省(市)卫生厅(局)根据本计划制订本省整体护理1998—2000年工作计划;请计划单列市和本部有关直属单位参照本计划开展试点工作。请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报我司护理管理处。
  附件: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1998-2000工作计划

                           卫生部医政司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1998-2000年工作计划


  为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现代护理理论为指导的护理工作改革,发挥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单位的示范作用,使整体护理稳步、健康地发展。在1997年整体护理试点启动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国整体护理协作网1998—200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标
  (一)逐步扩大整体护理试点范围,到2000年协作网医院开展整体护理的病房数达80%以上。
  (二)制订并逐步完善整体护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争取到2000年底,各省“整体护理质量标准(试行)”纳入本省医院分级评审标准。
  (三)完善适合本医院的整体护理文件。
  (四)继续加强观念转变和整体护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到2000年,协作网单位护理人员接受培训率达到100%。
  (五)进一步完善整体护理工作,切实保证护理工作落实在病人身上,争取病人出院时对护理工作的满意率保持或提高到95%以上。
  二、要求
  (一)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整体护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各省市整体护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协作网单位整体护理工作的实地检查和指导,把握方向,及时研究解决前进中的难点和问题,适时组织本省市及与其他省市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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