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和国营小企业要进一步放开、搞活。集体企业要真正按集体所有制方式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职工工资实行多种形式,全额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允许职工投资入股,年终分红。国营小企业,有的可采取集体企业的经营方式,征收八级超额累进税,自负盈亏;有的可实行集体承包或个人租赁经营。
国营企业享有自主权后,要抓紧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解决职责不清、责权分离、决策慢、效率低的问题,努力提高企业素质。要认真落实《
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今年,大连和常州两市全面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其他试点城市也应选择一些企业试行。
建筑业可以首先实行全行业的改革。改革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施工任务的老办法,推行招标承包制;改革建筑业的劳动用工制度,实行民工制度,可进可出;在工资、奖金的分配方面,可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办法。同时,试行组织建工程承包公司和综合开发公司,统一承包建设项目。
会议要求,试点城市要认真做好“以税代利”的第二步改革的准许备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要尊重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任何部门都无权平调企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要在行业规划的指导下,按照经济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发展经济联合,逐步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但不要片面强求产供销、人财物等几统一。企业有权参加或退出本市或外地的经济联合体。城市要努力搞好生产、生活服务和集体企业劳动保险的社会化,进行国营企业劳动保险社会化的试点,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为把企业搞活创造必要条件。
三、开放市场、搞活流通
搞活流通,是促进生产、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重要前提。当前宜从建立贸易中心入手,着重抓好商业批发体制的改革。
试点城市的商业二级站原则上要下放给市,与城市现有的批发机构合并或联营,同时,建立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工业品、农副产品和两者兼营的贸易中心、贸易贷栈、批发市场。贸易中心应该是开放式的,打破现行批发层次和地区、行业界限,无论市内市外,无论全民、集体、个体经济单位均可入场交易。经营方式要灵活多样,可以代购、代销、代储、代运,可以联营,也可以自营;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结合,批发与零售结合。实行批量作价和各种差价。城市物资部门也要建立生产资料贸易中心,设立物资综合商场和门市部。在办好贸易中心的同时,要继续发展多种形式的工商联营、农商联营和农工商联营。积极发展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增设网点,增加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