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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会议认为,无论是微观上进一步放开搞活,还是宏观上加强管理,都需要在及时掌握经济信息、总揽经济全局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经济杠杆。这是城市政府领导经济工作必须学会的“基本功”。
  今年将要出台的价格体系和工资制度两项改革,是运用经济杠杆理顺经济关系的重大步骤,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行。试点城市应提前作好充分准备,如认真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指标的基数,测算挂钩浮动的比例;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选择猪肉、蔬菜等商品价格放开的适当时机,随时掌握市场和经济、社会动态,积极发挥国营商业吞吐调剂、参与市场调节的作用。加强城市的统计、审计、计量、标准、物价、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工作,建立群众性的消费者监督体系。
  试点城市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发展的具体需要,善于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自觉地综合运用经济杠杆,调节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和消费结构。对市管商品要完善定价原则和管理办法,实行质量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并根据经济和社会承受能力逐步放开;在中央银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区别不同贷款项目和贷款对象,实行浮动利率和差别利率;在住宅商品化方面,今年应迈出更大的步子,并根据条件配合进行房租改革的试验。试点城市政府应指定一定综合部门(如计委)统筹、协调经济杠杆的运用,使城市经济管理逐步转移到主要运用经济办法上来。同时,市政府还要重视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加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引导和调节。
  五、精心指导,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城市改革的任务艰巨复杂,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改革的重点、步骤、方法都要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会议希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城市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中央有关部委要给予热情的帮助和支持,并积极地在试点城市进行各项改革试验。试点城市本身也要加强领导,在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勇于探索,在改革中可以先行一步。充实、加强省和试点城市的体制改革工作机构,使之成为政府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抓好干部培训,加强城市改革的理论研究等工作。
  当前,要特别重视把搞活经济同加强宏观管理正确地结合起来。强调宏观管理是要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探索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它同搞活经济是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的。城市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结合的纽带,应当在搞活和管好两个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
  在改革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对由于缺乏经验而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善于疏导。对钻改革的空子,搞歪门邪道,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干扰破坏改革的新的不正之风,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改革是一项创新的事业,各级领导要倍加爱护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改革试验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改革的大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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