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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发和开放浦东问题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开发和开放浦东问题的批复
 (1990年6月2日)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
  五月四日《关于开发浦东、开放浦东的请示》收悉。党中央、国务院原则同意你们的《请示》。
  开发和开放浦东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重大部署。上海有良好的政治经济基础,有一批素质较高的科技和管理人才,有一支强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又同海外各地有着广泛的联系。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发和开放浦东,必将对上海和全国的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开发和开放浦东是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一定要切实办好。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方针,使浦东开发和开放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发展;要抓紧组织力量,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从全局出发和长远考虑,把浦东开发和开放的规划搞好;要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合理地确定分阶段实施的方案;要首先搞好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把浦东开发与上海老区的改造和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要发扬自力更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浦东开发和开放中走出一条高效率、高效益的路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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