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监督印、押(机)、证、库房钥匙等业务用具的使用和分管。监督各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代保管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定期(每旬至少一次)盘查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库存数量、起讫号码,核对账实。
第十一条 监督出纳人员履行《出纳制度》。负责双人管库、钥匙分持、同进同出的监督。负责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操作顺序的监督。负责现金出入库和午休碰库、营业终了账款核对的监督。负责不定期(每旬至少一次)的查库监督。
第十二条 负责开销户的审核和会计出纳人员临时离职的交接监督。
第十三条 掌管电脑责任密码,负责按计算机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的各种监督。
第十四条 负责会计核算质量的监督。包括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务相符及账、表、簿、卡按制度规定记录。
第十五条 负责会计出纳差错和事故的报告、查找、整改。
第三章 内勤主任坐班的要求
第十六条 内勤主任要坚守岗位,不得兼做外勤和违反分管原则的内勤工作。内勤主任岗位不得空缺。内勤主任因故离岗时,由会计科(处)长代其行使职责。业务量少的县级支行的内勤主任可兼做综合性的会计工作。
第十七条 要建立坐班工作日志,对每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录,以备查考。
第十八条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季对坐班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第十九条 内勤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堵住重大事故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表彰奖励;内勤主任违反制度或工作失职,监督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本人应付责任,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 内勤主任任职条件
第二十条 敬业爱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