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些外贸企业急功近利,无视国家法规。仍在从事“四自三不见”和“买单”业务,从骗税多发地区购进敏感货物出口,致使骗税及涉嫌骗税业务大量发生。如。深圳振华轻工有限公司1994年4月至1995年5月从广东阳春市含水镇宏利工艺厂购进圣诞灯、草制品出口,均属“四自.三不见。业务,已查实该公司骗税109万元。
4.一些外贸企业挂靠公司出口业务存在的问题较大。从检查情况看,外贸企业的挂靠出口业务,由于对企业放松管理,骗税较多。
5.个别外贸企业弄虚作假进行骗税活动。如:广东三水市外贸开发公司有意弄虚作假,采取买汇结汇、找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出口货物报关单、做假帐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已查实该公司1994年采取上述手段骗取出口退税578.2万元。
6.一些外贸企业不向退税机关申报转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扣税,如广州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1994年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申报退税7313万元,其所有进料均未申报办理抵扣退税款;一些外贸企业存在将来料加工转为进料加工办理退税,造成未征多退税的问题。
(二)供货企业存在的问题
这次重点检查中,总局检查组共检查供货企业157户,其中检查广东省13个市县的供货企业148户,其余9户企业为其他地区。广东148户供货企业共检查进、销发票价税合计174.2亿元、税款24.8亿元,已查实有问题价税合计35.2亿元、占20.2%,税款5亿元、占20.16%,其余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此外,检查组还要求广东当地税务机关检查供货企业101户,价税合计28.5亿元、税额4.1亿元;协助外地税务部门来人调查4户,价税合计5,586万元、税款745万元,两项合计,查实属虚开发票价税合计2.6亿元、税额3,834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些供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严重,涉及面广,数额巨大。
(1)销项发票方面的问题。此次检查销项发票价税合计92.1亿元、税款13.3亿元。经查,有60户企业已查实开给外贸企业销项发票有问题,价税合计10.6亿元、税款1.5亿元,其中:虚开专用发票或填开明阳发票销项金额7.6亿元,税款1.2亿元。如清远市清新县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清城区泰益五金电子厂1994年下半年到1995年5月份,为他人代开发票43份,销项金额1亿元税款1,865万元;揭西县供销企业工贸公司、揭西岚峰工贸公司无货虚开发票价税合计3420万元税款497万元。
(2)进项发票方面的问题。此次检查进项发票价税合计82.1亿元税款11.5亿元。检查中发现有54户企业已查实其进项发票有问题,价税合计24.6亿元,税款3.5亿元。例如,汕头市瑞腾实业公司进项金额2.9亿元,税款4,939万元,已落实有问题的进项金额1.9亿元,税款3,290万元。检查中还发现,揭阳市物资回收公司申报收购凭证存在多报进项金额的问题。检查组抽查了该公司1994年度5笔销售业务,查出多报进项税款1,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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