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超值保险如何理赔问题的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超值保险如何理赔问题的答复
(银条法[1996]24号)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你行辽银金字[1996]第197号文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在超值保险中,若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赔付,若发生部分损失,则按保险标的实际损失金额赔付。
二、
若投保人恶意进行超值保险,则保险公司不退还超过保险价值部分的保险费;若投保人在不知情或无恶意的情况下进行超值保险,则由保险公司退还超过保险价值部分的保险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