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天津市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报告批复
(1984年12月6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天津市《关于贯彻中央十三号文件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天津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华北地区的主要对外贸易口岸,工业基础好,科技力理强,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系统配套;郊区及周围地区有比较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盐等自然资源,沿海和海河两岸还有大片可供开发的土地,经济腹地广阔;现已初步形成同兄弟省(区、市)开展经济协作的网络,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认真抓好改革和开放,努力把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工业发达、文化昌盛、商业繁荣的经济中心和国际性的贸易港口城市。
二、一定要把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重点放在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上,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有计划地加强能源、交通、市政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发挥中心城市的综合功能。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要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的改组相结合,加速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新兴产业、耗能低和节约原材料(包括节水)的产业,逐步实现技术新、消耗低、效益高的工业发展目标,使产品向高、精、尖、新的方面发展,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并进一步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到一九九0年,全市百分之八十的重点企业要得到改造,主要行业的工艺技术和重点产品的质量要达到八十年代初的国际先进水平。当前,要抓住一批重点行业,围绕一批“龙头”产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工艺和关键设备,争取用量少的投入,最短的时间,获得最佳的综合效益。要积极发展电子、机械行业,有重点地发展化工、轻纺、食品行业和必要的原材料工业。
为了支持天津加快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国家确定从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六年每年拨给的二亿美元外汇使用额度(共八亿美元),天津市可以统筹安排跨年度调剂使用。
三、同意天津市在原塘沽盐场三分场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
1.开发区的地域位置为:东起海防路,西至京山铁路,南到计划修建的高速公路,北靠北塘镇,总面积三十三平方公里。第一期开发京山铁路以东、高速公路规划线路以北的三平方公里,建设综合性的工业区。外籍人员生活区和国内职工生活区及管理机构,分别放在渤海宾馆附近和四号公路与高速公路规划线路之间。开发区和生活区的建设,要与天津港和塘沽区的建设发展通盘考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在厂房设计方面,要针对滨海地区地基较软的情况,选用可靠的经济合理的建筑结构。第一期开发的地区要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益一片,争取三、四年内基本形成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