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财政税收金融体制
1.加快利改税的步伐。一九八三年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行征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合理分配的制度,其中有条件的直接实行国家征税、资金付费、盈亏自理的办法;对国营小型工商企业,全部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和承包租赁等办法。
2.一九八三年,省对市的财政体制,实行定额上交,增收分成。从一九八四年起采取划分税种的办法,划分中央、省、市的财政收入,实行新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3.建议对在渝所有企业(包括军工)均按销售(营业)收入征收一定比例的城市建设税,相应取消城市建设费和各种摊派费用。
4.建议对市的各个银行,赋予相当于省分行的职权。
(五)改革劳动工资体制
1.改革劳动制度,推行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等多种用工形式。企业吸收职工,一律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办法。
2.建立社会劳动保险制度,首先在合同工、新办集体企业和个体劳动者中试行。
3.改革现行工资奖励制度,建议国家在重庆试点。
(六)适当扩大重庆的行政区范围
除重庆现在领导的四个县外,建议再增加永川专区的八个县和南充专区的华蓥工农区。重庆现有的城区范围要严格控制,积极发展卫星城镇。
三、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改革企业组织结构和经济管理机构
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把省属企业和部分中央企业下放给市以后,要围绕骨干企业、名牌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资源的合理利用,搞好企业的改组联合,把现有“大而全”、“小而全”、分散的企业,有机地组织起来,实现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合理化,并相应改革经济管理机构。
企业的改组联合,要立足于打破地区、部门界限,以发挥现有企业潜力为出发点,坚持按照专业化协作、提高经济效益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凡重庆有优势的企业或产品,以重庆为依托,组织经济联合;凡外地有优势,重庆的企业要积极参加外地的经济联合。通过联合,尽可能地把重庆及其周围地区的工厂特点是三线建设的工厂搞活,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一些生产技术不复杂、适宜于农村加工的产品或半成品,可以扩散给农村、搞活城乡、工农的联合。联合的形式要多样化,可以根据企业经济联系的不同情况,分别组织不同形式的公司、联合体和经济协作。有些通过组织行业协会的形式,来协调它们的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