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存款余额:指自发卡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备用金帐户与保证金帐户上的存款余额之和。
4.交易金额:指自年初至报告期末止累计发生的购物消费、取现、转帐及续存款金额总量。消费包括持卡人在本行和他行特约商户等单位的消费;转帐指异地大额购货转帐;存款指持卡人领取信用卡后发生的用卡续存款金额,包括同城和异地,不包括开户时存入的备用金和保证金。
5.交易笔数:指自年初至报告期末止累计发生的购货消费、取现、转帐及续存款等交易的笔数。转帐可包括在消费项下。(注意:交易笔数-消费笔数-取现笔数=续存款笔数)
6.透支户数:指自发卡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尚未归还透支款的备用金帐户户数。
透支金额:指自发卡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止透支户的透支余额。
7.收益:指年初至报告期末止的信用卡营业收入。此栏及项下各栏可只填小计栏,不分公司卡和个人卡。
年费、回扣、透支利息:指从年初至报告期末止实际收取的信用卡年费、商户回扣和持卡人因透支而支付的利息。
8.存款利息支出:指从年初至报告期末止实际支付给持卡人的备用金和保证金存款利息。
9.坏帐损失:指从年初至报告期末止实际发生的无法收回的损失金额。
10.特约商户:指从发卡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止与本行签约并履行协约的商户数。
11.取现网点:指从发卡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止本行指定办理信用卡取现的网点数。
ATM取现点:指本行报告期末止利用ATM办理信用卡取现的ATM个数。
12.最大透支户透支额:指报告期末止最大透支户的透支余额。
13.最长透支期:指报告期末止尚未归还透支款,其时间最长的透支户的透支天数。
14.最大消费额、最大存款额、最大转帐额:分别指本报告期内发生的最大购货消费额、存款金额和异地大额购货转帐金额。
15.平均回扣率:指与本行签约的特约商户回扣率的平均水平。
二、平衡关系
1+2=3;4+5=6;7+8=9;
1+4=7;2+5=8;3+6=9。
本表所列金额单位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二:
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统计表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一)考核评比范围:
1.总行规定上报的信用卡业务统计表;
2.统计月报的分行报告及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