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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政局关于转发“药品名词专业组会议纪要”及修改《药品命名原则》的通知

  11.中药材的拉丁名
  11.1 除少数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用部位,用第一格,后写药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所有单词的字母均用大写。如:远志 RADIX POLYGALAE;苦杏仁 SEMEN ARMENIACAE AMARUM;淡豆鼓 SEMEN SOJAE PREPARATUM
  11.2 一种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列在前面,用“ET”相联接。
  如:大黄 RADIX ET RHIZOMA RHEI
  11.3 一种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物或同一植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
  如:大蓟 HERBA CIRSll JAPONICI RADIX CIRSll JAPONICI
  11.4 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名或属种名命名。
  11.4.1 以属名命名:按目前情况。在这一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药材使用的。
  如:白果 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
  麻黄 HERBA EPHEDRAE(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
  有些药材虽然一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一般不改动,而把同属其他种的药材,加上种名,使之区分。
  如:细辛 HERBA ASARI
  杜衡 HERBA ASARI FORBESll
  黄精 RHIZOMA POLYGONATI
  玉竹 RHIZOMA POLYGONATI ODORATI
  11.4.2 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
  如:当归 RADIX ANGELICAE SINENSIS
  独活 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
  白芷 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11.4.3 以种名命名:这是习惯用法,应少用。
  如:石榴于 SEMEN GRANATI
  柿蒂 CALYX KAKI
  红豆蔻 FRUCTUS GALANGAE
  11.4.4 以有代表性的属种名命名:同属几个品种来源同作一个药材使用,但又不能用属名作药材的拉丁名时,则以有代表性的(质量较好或使用地区广的)一个属种名命名(此法只是在不得已时使用)。
  如:辣蓼,有水辣蓼 Polygonum hydropiperl与旱辣蓼 P.Fiaccidum Meisn两种;而蓼属的药材还有何首乌,火炭母等,不能以属名作辣蓼的药材拉丁名,故以使用面较广的水辣蓼的学名为代表,定为 HEBRA POLYGONI HYDROPIPERIS
  11.4.5 少数药材按照国际上常用的俗名作拉丁名,且品种来源与国外相同的,也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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